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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紫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果蔬罐头、冷冻食品加工项目(生物质锅炉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 >的公告(国环保环评「2017」4号,现将福建紫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果蔬罐头、冷冻食品加工项目(生物质锅炉)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式如下。
(一)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福建紫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果蔬罐头、冷冻食品加工项目(生物质锅炉)
项目建设单位:福建紫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建设性质:扩建
建设地点:龙海市颜厝镇田址村
生产规模:本企业生产规模不变,生产能力果蔬罐头2万吨/年、冷冻食品1.5万吨/年,现有1台燃煤锅炉已验收,本次针对这台10t/h生物质燃料锅炉进行验收。
验收范围:本次验收规模为1台10t/h生物质燃料锅炉,主体工程、辅助工程、公用工程、环保工程按实际建设的情况进行验收。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福建紫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方式:18065699786
公示期间: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6号
公示期间,公众可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,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,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(姓名、地址、电话或邮箱),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。